本次比賽競賽規則依循109年全中運技術手冊規定辦理,先前發佈規定如有誤差,以本次更正為依據。
一、報名參加比賽選手及教練,大會一律印製發予參賽證明,故請以學生證代替選手證。(應屆畢業生請影印畢業證書備查)
二、依全中運跆拳道項目技術手冊及高中體總規定,參賽選手資格並無強制規定選手一定要擁有段位,惟比賽中,如有發生
雙方實力相差過於懸殊者,裁判為保護選手安全起見,可宣布提前結束比賽。
三、過磅方式,為減輕帶隊教練工作,國中組在10月7日當天時間內全部要完成過磅,高中組在10月9日當天時間內也要全部
完成過磅。
四、依循今年全中運賽制,國中組男女1-5量級在10月8日比賽、國中組男女6-10量級在10月9日比賽;高中組男女1-4量級
在10月10日比賽、高中組男女5-8量級在10月11日比賽,請各單位配合賽事安排及前置相關作業。
五、為保障108學年度應屆畢業生權益,國、高中應屆畢業生可報名原畢業學校參加比賽,惟國中應屆畢業選手,可擇一報
名國中組或高中組其中一項參賽。
六、108學年度賽事因新冠病毒疫情防治,為配合國家防疫政策並確保學生安全健康為首要,故延宕至今辦理,特予敘明。
七、比賽籌備會謹訂於10月9日上午11時舉行開幕典禮,當天會邀請各單位貴賓蒞臨指導,參賽單位選手請著跆拳道服進場
並攜帶校旗參加開幕。